2017-02-09

行號設立(營業登記 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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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號組織(營業登記 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
     
      所謂行號組織泛指的是依循商業登記法,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的營利事業,例如:某某企業社/實業社/商行/工作室/個人工作室等之類,包含網商或固定營業場所攤商。
 
行號登記 適合申請對象
 
   1   因適用的是較簡易的商業登記法,而非公司法,所以適合較小規模事業的經營者
   2   因商業登記的名稱僅限登記所在地縣市可以使用,所以較適合定點經營之零售業者。
   3   網路開店之營利事業。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 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 應備文件
     
   1   負責人身份証影本、戶籍謄本。
   2   建築物、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3   所有權人身份証影本、租賃合約書、房屋稅單。
   4   提供五個想要設立行號的名稱。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 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 應注意事項
 
   1   行號非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從事其它法律行為,得
      連續處一萬至五萬元罰鍰。
   2   行號之負責人需對行號負擔的經營責任為無上限。
   3   月營收二十萬以下且符合特定條件者,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4   行號每年的營利所得直接併入負責人之個人綜合所得裡合併課徵綜所稅。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 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 什麼條件可以免辦商業登記(商業註冊)
     
   1   攤販(無照)
   2   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3   家庭手工業者
   4   民宿經營業者
   5   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6   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如未具備營業牌號,亦未僱用人員,及其
    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准予免辦營業登記。(財政部78/04/06台財稅第781143103號函)
   7   拳藝之傳授、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氣功、內功等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者
    ,係屬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以技藝自力營生之執行業務者,如無銷售貨物或其他勞務者,依營業稅法
    第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其所提供之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無辦理營業登記之問題。(財政部
    84/07/12台財稅第841634845號函)
     
行號登記(營業登記 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流程、時間及成本
     
項目 步驟 工作天數 說明/費用金額
       
1 申請行號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 1 規費新臺幣300
2 刻章(行號店章及負責人) 1 依印章材質、開運印章,價格不等
3 銀行開立帳戶,將資本存入帳戶 1 無資本額限制
4 申請商業或每一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1 規費新台幣1,000
有關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登記(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
     
   1   規模狹小。
   2   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新臺幣200,000元。
   3   按查定課徵營業稅。
   4   小規模營業人只要有營業之事實,都應辦理營業登記。
     
小規模營業人定義
     
      房東出租房屋所收租金超過新台幣5,000元以上,尚須繳納二代健保費,費率為2%,及房東若為自然人個人,年度尚須申報個人租賃所得稅。
 
小規模營業人 適用相關法令
 
   1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
      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登記有關事項,由財政部定之。
   2   小規模營業人只要有營業事實,都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辦理營業登記。
   3   利用自宅從事早餐店、麵攤、點心及泡沫紅茶店等,因未具備牌號及僱用員工,且收入不多,
      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者」之營業人,仍應辦營業登記。(財政部93/01/16台財稅字第
      0920457998號函)
   4   地代書事務所定期發行法院拍賣房地產資訊之刊物,寄送客戶收取費用之行為,並非屬營業稅
      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所規定之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範圍,且該事務所發行之刊物亦未
      依出版法規定辦理登記,不符同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之免稅規定,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並
      報繳營業稅。(財政部80/02/13台財稅第800665930號函)
   5   醫師公會開業會員經營之「犬美容」、「犬旅社」等業務,非屬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所
      稱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之範圍,仍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並課徵營業稅。(財政部
      84/04/12台財稅第841615409號函)
   6   眼科診所銷售眼鏡,非屬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所定執行業務者提供專業性勞務範圍,應就銷售眼鏡行為
      ,依同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課徵營業稅。(財政部78/07/14台財稅第780216832號函)
 
小規模營業人 商業辦理營業登記例外
 
   1   商業登記法第5條: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2   攤販。
   3   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4   家庭手工業者。
   5   民宿經營者。
   6   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7   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如未具備營業牌號,亦未
      僱用人員,及其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准予免辦營業登記。(財政部78/04/06台
      財稅第781143103號函)
   8   拳藝之傳授、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氣功、內功等對人體疾病所
     為之處置行為者,係屬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以技藝自力營生之執行業務者,如無銷售
      貨物或其他勞務者,依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其所提供之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
      稅範圍,無辦理營業登記之問題。(財政部84/07/12台財稅第841634845號函)
 
小規模營業人 不辦理營業登記之罰則
 
   1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
     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
   2   又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1條規定: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
      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應處罰鍰案件,營業人經主管稽徵機關第一次通知限期補辦,即依限補辦
      者,免予處罰。
   3   小規模營業人如有疏於申請營業登記而被檢舉,儘速向營業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把握稽徵機關第一次通知限期補辦之機會,依限補辦,免予處罰。
 
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登記 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稅起徵點依行業種類分別為新臺幣80,000元新臺幣40,000元,只要查定銷售額未達前述營業稅起徵點標準者,毋需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起徵點
 
   1   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
     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
     新臺幣80,000元。
   2   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
     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及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月銷售額新臺幣
     40,000元。
      例:A商號每月查定銷售額80,000元(最低查定銷售額),每季須繳納營業稅2,400元(80,000
     元X1%稅率X3個月),一年繳納營業稅9,600元。
 
小規模營業人印花稅
 
免用統一發票小規模營業人,掣發普通收據是否要貼用印花稅票?
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免納印花稅。
所以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等,具有營業發票性質之收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因電視或網路人氣店、知名或其他情況,小規模營業人應開立統一發票
 
如果成為知名的人氣夜市攤販、冰品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要開立統一發票嗎?
 
   1   財政部89/05/03台財稅第890452799號函說明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主管稽徵機關依「營
     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查定其每月銷售額時,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所
     稱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如下:
   2   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但主管
     稽徵機關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經營規模,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3   電動玩具遊樂場所。
   4   稻米、麵粉、小麥、大麥、米粉、麵類(包括麵乾、麵條等)、豆類、落花生、高梁、甘薯、
     甘薯簽、甘薯澱粉、大麥片、糕粉等零售業。
   5   攤販。
   6   攤販。
     依前揭法令規定,原則上銷售額平均每月新台幣20萬元以上之營業人即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
     應依稅法相關規定使用統一發票並主動報繳營業稅,惟知名的人氣攤販店屬性質特殊之營業
     人,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故前述知名人氣店,雖每月營業額超過新台幣
     20萬元,主管稽徵機關仍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營業規模,具有使用發票能力,核定其使用或免用
     統一發票。
 
美容美髮業者收費昂貴並兼售美髮美容商品,卻以查定課徵營業稅,未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1   理髮業屬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第1項、同法施行細則
     第10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規定,得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予申報銷售額及免開
     立統一發票,其銷售額不受統一發票使用標準(平均每月銷售額新臺幣20萬元)之限制。因
     此,營業人如僅經營理髮項目,未銷售美容美髮產品或提供美容相關之按摩等服務時,其營業
     稽徵機關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經營規模,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2   經營理髮業之營業人如兼售洗髮水、洗髮精、美容保養品,或提供美容相關之按摩、指壓、油
     壓、修指甲、臉部保養、化妝等服務,係屬理髮業、美容業範疇以外之其他營業項目,依其營
     業性質及能力,如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者,其經營理髮、美容業之銷售額應併同核定使用統
     一發票,並自核定後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
 
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每月查定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
 
   1   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除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部分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其
     出租自行車收取之收入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外,其餘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其每月查定銷售
     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
   2   為落實節能減碳並推廣自行車健身之風氣,另考量自行車出租業交易時間常過於匆促,逐筆開
     立統一發票有其困難之處,是基於簡政便民考量,財政部於98年3月9日發布台財稅字第
     09700566180號令釋,將自行車出租業之營業人視為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稽徵機關查定
     每月銷售額時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即不論出租自行車銷售額是否達到平均每月新
     台幣20萬元之使用統一發票標準,均准予免用統一發票。但如有經營其他營業項目經核定應使
     用統一發票者,其自行車出租收入仍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
 
小規模營業人如有外銷貨物,其外銷貨物有無零稅率適用辦理退稅?
 
小規模營業人,接單外銷部分尚無營業稅法第7條零稅率之適用,如接單金額增加,營業額已達
使用統一發票,建議向管轄國稅局機關申請使用統一發票,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四章第一節按進、銷項差額課徵營業稅,則外銷貨物銷售額可依營業稅法第7條及第39條規定申
請退稅。
 
查定稅額的小規模營業人如何繳納營業稅?
 
   1   查定稅額的小規模營業人由稽徵機關依查定銷售額按季發單課徵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持稅單
     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營業稅。
   2   目前營業稅查定課徵稅款之繳納方式有:ATM、約定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便利超商、
     金融機構代收等等多重選擇,且99年1月1日起,除信用卡繳稅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其餘繳
      稅方式均改由稽徵機關負擔,目前四大便利超商(統一、全家、來來、萊爾富)24小時代收2
     萬元以下之稅款,在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納稅人持列印有條碼繳款
      書之「收據聯」及「收款機構留存聯」即可繳納。
   3   國稅局於每季「營業稅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寄出的同時,即附有「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
     定書」,營業人可利用 貴行號在郵局或金融機構所開立帳戶轉帳繳納稅款 (合夥之營利事業得
      以負責人之存款戶辦理;獨資之營利事業得以負責人或其配偶之存款戶辦理)。
 
查定稅額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如何節稅?
 
小規模營業人如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進項憑證,以進項稅額百
分之十扣減查定稅額,除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8規定不得扣抵者外,應分別
於每年1月、4月、7月、10月之5日前,向國稅局申報並以當期各月分之進項憑證為限,若未依
前項規定期限申報,或非當期各月分進項憑證,不得扣減查定稅額。
 
天災無法營業,得申請減免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凡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可拍照存證並備齊相關文件證明,向管轄國稅局分局
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因道路拓寬、興建工程暫停營業數日,應按其實際營業日數計課營業稅
 
   1   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係以每月銷售額為認定基礎,每月銷售額已達起徵點者,即應納入
     課稅範圍,如因公共工程施工或因故停業數日,應扣除未營業日數,以實際營業日數計徵營業
      稅。(財政部79/05/12台財稅第790628551號函)
   2   營業人核准設立時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或原為免用統一發票,因營業情形變更,經稽徵機關
     變更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於收到核定通知後應即領用統一發票購買證及購買統一發
      票。營業人未依規定使用統一發票者,稽徵機關將以5%稅率計算銷項稅額,並依加值型及非
     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7條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幤3千元至3萬元之罰鍰。
   3   某商號原經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每月查定銷售額為15萬元,查定每月稅額為
     1,500 元,後因生意興隆,每月銷售額達25萬元,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銷售額20萬元以
      上),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如無正當理由而不使用,稽徵機關除依上開規定處罰外,並依
      5%稅率(而非原為小規模營業人所適用的1%稅率)計算銷項稅額,扣抵進項稅額後發單補徵。
 
小規模營業人申請變更為使用發票營業人,原屬小規模營業人之進項稅額可否留抵?
 
   1   依營業稅法第25條規定,小規模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
     證,並依規定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應按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當期進項稅額10%
      未扣減完,次期得繼續扣減。
   2   所以小規模營業人申請變更為使用發票營業人,其變更前依營業稅法第25條規定得繼續扣減之
     進項稅額,可留抵於變更為使用發票營業人後計算之應納稅額。
 
營業人下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1   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2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3   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4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5   自用乘人小汽車。
 
行號(營業登記 網路開店 攤商 免用統一發票)稅務應注意事項
按照《營業稅法》規定
 
   1   一般流動攤販未有固定位置、營業周期,方可免作營登、徵營業稅,公有市場屬固定營業場
     所,攤商應作營登、徵營業稅,課稅與否,則須視攤販類別來作判斷。
   2   攤商中如屠宰、生鮮、蔬果、農產、米糧等攤商可免徵營業稅,一般常見的熟食攤、服飾等攤
     商便須課稅,課稅金額視每月銷售額有無超過8萬元,每月課銷售額1%的稅金。
   3   銷售額8萬元以下免徵營業稅、20萬元以下免開發票,不少攤販單次消費額低,累積起來卻相
     當可觀,其中不乏營業額破百萬元者,如台北市知名「台一牛奶大王」、新北市老店「世界豆
      漿大王」,連續稽查下,業者方點頭開發票。
   4   由於檢舉案件與日俱增,甚至有檢舉達人「掃街」抄下店家地址、查詢工商業登記,針對無營
     登者,每起檢舉可裁罰3000元罰鍰,檢舉人則可獲得600元獎金,演變成集團式、企業化經營
     檢舉趨勢,荷包輕鬆賺飽,也讓愈來愈多的人加入檢舉。
   5   近來食安風暴不斷,沒有營登的攤商,消費者事後不能向業者提出退費要求,落實營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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